前期工作是项目落地实施的关键环节。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河南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省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研究谋划储备工作,我省提出设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即从省级预算安排用于省本级重大项目的前期费用。省级每年安排2亿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专项用于省本级重大项目研究谋划储备工作保障,列入省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库的项目,可根据需要申请使用。此外,省直部门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也要加强重大项目研究谋划经费保障。
为全面推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办法》,在项目谋划生成阶段,前期经费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论证,包括初步的选址方案、要素保障分析、核心技术方案、项目运营方案,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渠道等,目标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支撑,争取纳入国家、省相关规划,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在前期手续办理阶段,前期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立项、选址、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加快推动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办法》明确了前期工作经费安排标准:估算总投资100亿元以上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总投资50亿元至100亿元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总投资10亿元至50亿元项目不超过600万元,总投资1亿元至10亿元项目不超过400万元,总投资1亿元以下项目不超过200万元,无估算总投资的重大项目重大事项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