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向“绿”而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决策部署,濮阳市财政局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有效发挥政府绿色采购的政策功能,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加大政府采购绿色采购力度,坚持将绿色发展、低碳环保作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主基调,引导辖区采购单位主动做好政府绿色采购工作,推进政府采购向“绿”而行。2024年度,我市节能环保产品采购规模达1.37亿元,实现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应采尽采。
一、强化采购需求管理。压实采购人履行采购需求管理主体责任,在确定采购需求时综合考虑节能环保、低碳、循环再生等绿色因素,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等需求标准,带头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确保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大节能环保产品的采购力度。要求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环保要求,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优惠幅度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文件中要全面、准确地标注,对于其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还要将节能作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并以醒目方式标明。采购人可以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绿色产品给予优先待遇,提高品目清单内产品绿色低碳采购应用力度。
三、加大新能源车采购力度。倡导采购人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配备执法执勤车辆的采购人,应当逐步提高采购新能源汽车的占比。
四、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鼓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优先采购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材料等绿色建材产品。鼓励推进绿色建材电子化采购交易,提高绿色建材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推动绿色建材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应用。
五、支持企业创新转型发展。鼓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对参与绿色采购项目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提高预付款比例、加快资金支付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