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00X/2021-0018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文机关:
财政金融局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2日
标  题: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为规范济源示范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活动,提高采购集中度和采购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结合济源实际,研究制定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依据

《办法》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制定。

三、起草过程

为规范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财政金融局经前期调研学习、征求各方意见,起草拟定了该《办法》。先后多次到省财政厅相关部门对接学习,与预算单位、供应商进行调研交流,听取多方意见建议。同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学习论证,在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10家供应商和5个预算单位的意见,并通过公平竞争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最终形成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三十六条,对济源示范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进行规范,主要明确适用范围、供应商及商品维护管理、采购程序及履约验收、监督管理等内容。现就《办法》中涉及的主要问题简要说明如下:

(一)适用范围

该《办法》适用于纳入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队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纳入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内的产品且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

(二)供应商及商品维护管理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对电商实行承诺入驻制,财政部门可通过公开征集承诺入围、公开招标等方式产生网上商城入围供应商。网上商城实行品目目录制,网上商城品目目录由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采购需求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财政部门可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采购人采购纳入网上商城品目目录范围内商品的,应当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网上商城商品价格由入围供应商根据市场行情进行维护。

(三)采购程序

网上商城实行网上直购和网上竞价的方式开展业务。网上直购,是指在网上商城经查询比价后选定供应商及商品,直接下单采购,供应商在约定时间内确认订单并供货的采购方式。网上竞价是指采购人在网上商城发布采购公告,网上商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开竞价,系统自动选定最低报价供应商及商品的采购方式。

(四)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对网上商城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不断规范采购行为。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网上商城采购活动、商品价格及当事人进行监督,对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或其他部门进行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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