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3号
本机关在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定期抽查过程中发现:河南省正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及营销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招标公告中联系人姓名不完整2.中标公示未对自行选定的评审专家做出标注。
依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责令河南省正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改正。
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本机关。未反馈的,本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济源市财政金融局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