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1号
本机关在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定期抽查过程中发现:河南国之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教室设备采购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招标公告中联系人姓名不完整2.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与招标文件中初步评审表中资格要求不一致。
依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决定如下:
责令河南国之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改正。
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本机关。未反馈的,本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济源市财政金融局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