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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案例9-交易软件查询功能纠纷

来源:河南证监局      日期: 2022-09-20 打印页面

 

案情简介

投资者W某在A证券公司某营业部开立基金账户并进行交易。2021年某日,W某向“12386”热线投诉其在A公司提供的交易APP上无法查到自己曾经购买的某只分级基金的记录。

案例分析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基金公司需于2020年底(后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延期至2021年底)完成分级基金的整改。2018年开始各基金公司分级基金A、分级基金B陆续终止上市并进行转型或清盘。投资者W某购买的分级基金于2021年初退市并折算成新的指数基金。投资者查询不到该基金记录是因为没有注意到证券公司发送的基金退市风险提示,不知道该基金代码已经失效,需要通过时间段查询或者新基金代码查询。

专家点评

投资者应避免购买自己不了解的复杂金融产品,比如分级基金,可转债,期权等。确需购买的,在购买前应当认真阅读产品信息披露公告、业务协议、产品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熟悉该产品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等,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和财务安排,避免因购买该产品遭受难以承受的风险。在购买产品后,投资者应当经常关注相关证券公司、交易所、中国结算发布的公告、通知以及其他形式的提醒,对产品上市、退市、合并等信息以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的调整和变化及时做出反应。

证券公司在产品发生退市风险等重大事项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及通讯地址向投资者发送通知,使投资者能及时了解情况;同时应做好留痕,防止出现纠纷。证券公司交易APP应增强服务功能,根据反馈的意见及时进行优化,方便客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