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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源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1

来 源:办公室

济源市十四届人大

次会议文件十八

 

 

关于济源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226日在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济源市财政局局长  王利民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济源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刚刚过去的2017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市人代会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40亿元,实际完成40.4亿元,为预算的101%,增长9.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47.6亿元,执行中因增加上级补助、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65.3亿元,实际完成6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5%,增长14.9%

2)市级收支情况。市人代会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26.06亿元,实际完成26.3亿元,为预算的100.8%,增长9.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8.2亿元,执行中因增加上级补助、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55.8亿元,实际完成55.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5%,增长14.1%

根据预算法规定和市人大实施全口径预算监督的要求,报市人大审批的收支口径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上级补助、镇级上解和补助镇级、上解上级、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项目,即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市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市收入和支出总计均为52.9亿元,实际完成均为85.1亿元,其中:市级收入和支出总计实际完成均为77.2亿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人代会批准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8亿元,实际完成7.3亿元为预算的125.4%,增长71.1%,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3亿元,调整后支出预算6.6亿元,实际完成6.5亿元,为预算的98.5%,下降14.1%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人代会批准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03万元,实际完成73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人代会批准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6.5亿元,实际完成22.7亿元,为预算的85.4%;支出预算23.2亿元,实际完成21.7亿元,为预算的93.6%;收支相抵结余1亿元,滚存结余22.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9亿元,支出9.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5亿元,支出0.7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2亿元,支出3.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3亿元,支出0.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2亿元,支出0.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3亿元,支出3.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亿元,支出2.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亿元,支出1.2亿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80.3亿元,已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批准。年度中间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2017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7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3.8亿元,专项债务8.3亿元,未超过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上下级财政结算后,决算结果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2017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科学谋划,精准施策,主动作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创新财政调控思路和方式,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成就

1.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6.9亿元。推动实施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0393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7205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60元和183.4元。特困人员生活救助补助集中和分散标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6708元和4680元。及时发放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孤儿等补助资金,保障了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2. 加快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安排资金12.2亿元,主要用于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等。新改建中小学10所,新增学前教育学位2500个,8万余名学生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5000余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各类助学金、奖学金政策有效落实。安排资金1.2亿元,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文艺下乡、农村数字电影、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农村文化体育活动、文物保护等项目

3.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安排资金5.7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卫生人才培养等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20元提高到450元。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按照每人60元的标准为2.6万余名困难群众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5元增加到50元,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4.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筹措资金3.6亿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等。全年基本建成保障房2057套,完成货币化安置200套,193户低收入家庭受益。拨付资金1357万元,改造农村危房466户。

5. 支持脱贫攻坚。统筹各类扶贫资金,支持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驻村帮扶工作开展,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行部门联动联审联批、镇级报账制和工程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制度,加快扶贫资金拨付,当年资金支付率达99.19%。扎实开展扶贫资金问题专项整改,跟踪核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构建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二)支持转型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进展

    1. 支持产业转型发展。拨付企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资金4688和企业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资金2945万元推动企业循环发展拨付煤矿关闭退出奖励资金2000万元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946万元,支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争取上级资金3287万元,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2.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安排资金9737元,支持科技攻关、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科研服务平台、重大科技产学研企合作等项目实施。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361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789119万元,着力破解自主创业者融资难问题,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3. 支持环境治理。累计拨付资金1.3亿元,重点用于节能减排降碳改造提升、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扬尘污染治理等。拨付资金3835万元,加快推进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建设,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4. 支持国资国企改革。成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投资集团、文旅集团、交投集团市场化转型,完成省属、市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任务。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全面摸清企业资产底数,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出台了17项监管制度文件。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完成企业性质甄别及方案审批。

5. 支持基础能力建设。统筹资金6.3亿元,支持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乡村公路等交通项目建设,提升交通综合优势和辐射带动能力,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筹集资金1.1亿元,支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集聚区自我发展能力。拨付资金2566万元,支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6.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创新新型城镇化建设融资模式,与省豫资公司签订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出台了支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财政政策。争取省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和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7000元,支持推进道路、供水、供气、污水治理和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吸纳力。

7. 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和政策资金5175万元,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筹措资金238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7万亩,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筹措资金3249万元,支持抗旱应急饮水、农田水利设施、水土保持建设等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筹措资金1620万元,扶持10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建设,增强乡村“自我造血”能力。安排资金964万元,解决了21个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

(三)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

1. 积极兑现各类优惠政策。落实结构性减税21亿元,其中,营改增政策共计实现减税16.8亿元;落实福利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1.9亿元;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1亿元,8.67万户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降低了纳税人的纳税和办税成本。积极筹措资金4.8亿元,兑现涉企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维护政府信誉。

2.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公开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开展全市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规范涉企收费管理。累计取消、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114项,免征49项,调低收费标准16项,全年共减少涉企收费5000余万元。

3. 推进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出台市级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注册成立了济源兴业中小企业发展投资基金和济源兴达城市建设投资基金,其中,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规模10亿元,首期基金规模1亿元;城市建设投资基金规模100亿元,首期基金规模5亿元,财政资金撬动效应进一步显现。

4. 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公布业务事项和办理流程,优化PPP项目操作流程,较以往缩短了30天以上,加快了项目推进速度。简化财政资金审核程序,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长压缩时间超过20天,改善了服务环境,加快了资金拨付。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

1.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框架和制度体系。建立预算安排与预算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财政专项资金数量压减80%。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全年支出预算执行率达99.5%。深化公务卡改革,公务卡支出占非转账支出的比重达95%

2.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全覆盖。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全面完成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运行基础上,将改革延伸到镇财政,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市镇两级全覆盖,国库支付效率大大提高,集中支付占财政支出比例保持在90%以上。

3.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作用逐步显现。熟悉掌握政策,规范运作方式,扎实推进PPP项目实施。建立PPP项目库,19个项目进入省财政厅项目库,其中3个项目入选财政部示范项目库。黄河东路等五个工程打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处理厂、济洛高速、富士花园、职教园区高职中职建设等6个项目落地,做到了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缓解财政资金支付压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项目和济洛高速项目获PPP开发性基金前期费用补贴99万元,污水处理项目获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资金500万元。

4. 财政预决算更加公开透明。在部门自行公开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济源预决算公开平台”,将全市87个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集中公开,更加方便社会监督。健全公开制度,拓宽公开范围,明确时间节点、公开口径、公开内容和公开程序,确保全市范围内预决算公开工作协调一致,在全省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中,我市排名第一。

5. 持续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规定和中央严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系列要求,坚持“开前门、堵后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出台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制定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设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开展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自查整改,规范担保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2015年以来,累计争取置换债券51.51亿元,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缓解了市镇集中偿债压力,每年降低财政付息成本2亿元以上;累计争取新增债券14.22亿元,支持保障房、基础设施等建设。

    6.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月对市、镇两级财政的各项结转结余资金统计分析,动态监控存量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共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亿元,全部用于民生支出和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重点项目建设,增强了财政统筹保障能力。

7. 稳步推进其他各项改革。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成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和内控报告工作。修订指导性目录,出台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积极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被财政部确定为“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18项省定市定财政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涉及财政的13议案建议和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决算报告的审议意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进展情况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2017年,全市财政坚持站位全局、服务大局,积极作为、改革创新,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强化管理、提升绩效,公共财政体系更加健全;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82.2%;民生支出有效保障,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3.1%;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还比较突出;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集聚区、镇(街道)财政体制仍需完善,有些改革举措还要下更大功夫;部门预算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财政透明度需要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安排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8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从当前我市经济财政运行态势看,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加快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等都为济源加快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搭建了广阔平台,有利于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但是,当前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压力依然较大,结构性矛盾制约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缓解,财政工作依然面临着诸多压力新常态下,迫切需要转变思路、创新方式,推动财政收入由“中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转变、财政运行由“传统模式”向“全新格局”转变、财政支出由“大包大揽”向“有保有压”转变、财政理念由“过宽日子”向“过紧日子”转变。

(一)2018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预算编制原则

2018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愚公移山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支持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要求,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压缩一般性支出,支持重点领域和项目。从严管控政府性债务,积极防范化解风险。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2018年预算编制原则:依法理财,统筹配置,合体并用,突出重点,审慎稳妥,讲求绩效。

(二)2018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18年经济发展预期标,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亿元,增长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结转资金15.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59.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9.5亿元。

以上收支计划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因素以及刚性增支政策,是预期性的和积极稳妥的,待镇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安排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0.4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4亿元(返还性收入1.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2亿元);乡镇上解收入7.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4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000万元。

支出安排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0.4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亿元;补助镇级支出2.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3亿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5亿元,增长62.5%,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加上上年结转和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8亿元,全部用于土地收储、产业集聚区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设施维护等。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0万元,全部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资本金注入和扶持企业发展。

2018年继续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使用,合计53亿元,全部安排支出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4.2亿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利息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亿元,主要安排: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9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亿元。

5. 2018主要支出

2018年财政支出安排坚持保基本、保民生、保运转;优先保障政府债务还本付息、PPP支出责任和消化财政包袱,防范财政风险;调整支出结构,增加财政支持发展的杠杆撬动能力。

足额安排个人部分支出30.4亿元。主要用于落实社保提标、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国家奖助学金;保障城乡居民医保、低保、养老、就业、优抚对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补助、医疗救助、五保供养、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义务兵优待、敬老补贴;安排财政供养人员的刚性增资等。

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13.4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民办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普通高中学费和住宿费补助、薄弱学校改造、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落实科技专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业保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水利工程、3+1工程、消防、农村文艺演出活动;安排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路灯电费、城市公交购置和运营补贴、污水处理服务费、城市供热公司运营补贴、保障性安居工程尾款及还本付息、土地收储、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全域旅游发展及城市创建、十件民生实事、扶贫专项资金等。

防风险必须支出2.8亿元。主要用于2018年债券利息支出1.5亿元,PPP项目政府支付责任1亿元,以及消化财政包袱3000万元。

发挥杠杆撬动作用支持发展资金3.9亿元。主要用于兑现政府承诺安排企业优惠政策资金1.2亿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城市建设投资基金等资本金1.3亿元,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1000万元,安排土地收储资金1.3亿元。

新增债券支出。年度中间将根据省财政厅分配我市政府债务限额,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按要求全部用于基础设施等公益性支出。

四、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1. 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动态监控系统,全面摸清隐性债务底数,严格控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加强对镇级债务的监控,确保镇级政府债务只减不增。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2. 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足额保障整村推进、老区建设、雨露计划、到户增收等项目资金,增强贫困村内生动力,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机制和投入方式,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3.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环境治理资金投入,支持推进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土壤污染治理等,推动生态环境总体改善。安排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大气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农村环境整治、节能环保等项目,加大生态修复能力

(二)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

1. 支持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支持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集群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完善财政体制,充分调动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发展的积极性。创新支持方式,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区建设。

2. 支持经济转型发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重大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助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旅游景区建设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把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骨干企业培育结合起来,支持创新驱动发展。

3. 支持城市建设提质增效。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深化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等省级投融资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对接合作,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树立城市经营理念,进一步激活城乡土地利用潜力和经济价值,确保有限的土地资源保值增值

4. 支持深化国企改革。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作用,逐步理顺“多头管理”问题。按照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的要求,强化基础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推进产权结构、组织结构、治理结构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发展活力

   (三)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1. 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安排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支持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继续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粮食产业发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足额拨付补贴资金,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推动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2. 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国家以奖代补资金,促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运用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支持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运用水利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开展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3. 支持美丽乡村示范市建设。加快美丽乡村示范市项目建设,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保障“3+1”专项资金,支持造林绿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支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支持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2. 支持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积极推动以创业促进就业。

3.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巩固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养老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各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生活救助补助标准年人均提高200。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管理,防范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

4.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50元提高到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年人均50元提高到55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5. 推动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创新财政扶持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升级。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支持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体育事业。

6.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财政政策,为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租购住房服务。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研究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管措施,明确部门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五)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全市重大项目、关系民生或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实施重点评价。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将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落实一般公共、政府性基金与国有资本经营三本预算、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上级资金与本级资金、当年资金与上年资金、财政资金与部门自有资金的统筹使用,盘活各类存量资金,进一步减少资金结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 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使用和监管。探索科学有效的统筹管理模式,对资金的设立、执行监控、事后评价、结果运用全流程监控,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六)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1. 做好收入组织。加快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共享利用涉税信息,不断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大力开展税收专项治理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强化税收主渠道作用,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应收尽收,实现财政收入量质齐升。

2.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财政沉淀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分析,加快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下达,统筹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将“财政预算量”转化为“支出实物量”。

3. 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切实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投资和预算评审职能,促进政府投资节支增效。与各行业规划有机衔接,滚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切实增强中期财政规划的指引和约束作用。

4.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关注扶贫、民生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坚决查处各种扰乱财经秩序的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体系,切实发挥内部控制防范廉政风险的作用。强化会计管理职能,大力宣传新会计法,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各单位的财务管理。

5. 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建立全面规范的预决算公开制度,完善预决算公开考核办法,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依托全省财政大数据平台,推进财政数据互联互通和集中共享,以信息化支撑财政管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6. 自觉接受监督。落实财政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实施办法,积极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预算执行中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进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财政工作。配合强化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运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整改和处理,确保监督检查及各类审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保障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广泛宣传涉及群众利益的财政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改革创新,勇争一流,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济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而不懈奋斗!

 

 

济源市十四届人大次会议秘书处        201822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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