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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字体[ ] 日 期:2024-03-28 来 源:济源财政金融局   作者:【视力保护色:          】

 2023年,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示范区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财政金融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省和示范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依法运行,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

 一是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制定了《财政金融局2023年度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季度至少学习1次,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局党组决策部署全过程。

 二是进一步健全党领导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完善局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审议“八五”普法、规范性文件等财政法治重要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济源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济源示范区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局《2023年度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局2023年度财政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机制,将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制,由局主要领导担任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法治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效落实。

(二)围绕中心工作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牢固树立预算法治理念,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规范收支行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禁虚收空转、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违规发放等问题发生,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强化暂付款管理、纠正违规垫付资金,切实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认真落实国家、省和示范区重大决策部署,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强化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科技创新、“一卡通”等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到位、见到实效。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政府采购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和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助企纾困政策,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及财政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扎实开展“点对点”企业服务,及时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落实财政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示范区统一部署,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自助办”,稳步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持续开展财政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科学制定抽查计划,提升监管效能。

抓重点环节提升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一是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2023年,我单位依法行使各项行政职权,其中:会计科准予核发代理记账许可证8个、组织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36家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备资料进行审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通过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对2023年已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186个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69家采购单位、2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信息情况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对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处理3起政府采购投诉非税收入中心开展国有资本收益征收;金融稳定科完成济源市御龙典当行经营场所变更初审。

 二是完善依法决策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发文的程序和内容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切实杜绝有件不备、制定程序不规范、内容违法等问题。2023年对《济源示范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按照要求及时进行登记备案。2023年审查公平竞争政策措施9件,均未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梳理模底、仔细筛查涉及黄河保护的相关文件,确保与黄河保护法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应修尽修、应废尽废,我局主办制定的22个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和我局牵头或单独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31件,均未涉及黄河流域保护。全面梳理2022年12月31日前,主办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认真甄别其中涉及市场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措施数量,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逐件排查、彻底清理。经清理,共梳理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155件,其中涉及市场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42件,均符合公平竞争政策,无妨碍统一市场的规定和做法。

 三是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检自查,补充完善行政许可案卷文书格式,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已印发《济源市财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基础上,制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要求执法科室(部门)对符合适用情形的违法行为,结合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综合判定,按要求进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四个明确、三个步骤”,梳理查摆涉及执法程序不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三个方面的具体问题5个,并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整改,切实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重点突出问题。

四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注重运用调解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2023年我局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3件,在质疑投诉处理过程中加强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的沟通,采取“上门送政策”等建议、协商方式,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帮助各方增进互信,有效推动了矛盾纠纷化解。

(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是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季度学法,同时加强财政干部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举办法治培训(讲座)2次。加大对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按照示范区统一要求,积极动员执法人员参加了线上线下法治专题培训,并组织全员参加了测试。

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局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三是认真做好财政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元宵节猜谜暨集中法治宣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月、劳动者权益保护、“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党内法规宣传月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深入群众身边7次,主动宣传普及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打击非法集资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等,切实提高了群众的防范意识,营造了浓厚的防范氛围。

 二、存在主要问题和不足

在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服务型行政开展力度不足

目前,我局已制定了《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但执法科室(部门)尚未有效开展工作,相关案例案卷仅有1卷。

(二)政策宣传培训不到位

法治队伍力量较薄弱,部分基础工作质量还需提高,干部职工利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创新举措不多,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执法经验不够丰富。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水平。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按照《济源示范区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持续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建设推进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二)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方式。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动态修订普法责任清单,抓重点抓节点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重大节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做好《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强化法治氛围培育,聚焦财政体制改革热点问题,积极打造财政普法特色亮点。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定期组织学习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治政府建设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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