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豫金发〔2019〕203号)精神,济源市济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我局报送了变更申请资料,经我局初步审核,济源市济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报送的变更资料符合变更条件,拟同意该公司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
变更章程。调整章程相关内容。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反映。
投诉举报电话:0391—6833866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