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关建设  /  他山之石

安徽立法保护传承红色资源
字体[ ] 日 期:2021-11-25 来 源:人民日报   作者:【视力保护色:          】

   近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擅自改建、扩建、迁移、拆除的旧址、遗址、纪念设施或者场所,或者擅自新建的纪念设施或者场所,属于文物、历史建筑、烈士纪念设施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属于其他红色资源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学校应当将红色资源传承纳入日常教学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参观旧址、遗址、纪念设施或者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