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移送线索,指导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巩义市洪利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杜甫路加油站偷税案件。
经查,该加油站通过违规更换加油机主板芯片、篡改加油机主板数据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208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28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依法查处加油站偷逃税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相关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