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00X/2024-00033
主题分类:
税务
发布机构:
其他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8日
标  题:
​ 河南省洛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马海涛、梁娜偷税案进行处理
河南省洛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马海涛、梁娜偷税案进行处理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精准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马海涛、梁娜夫妻二人涉嫌偷税,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指导下,依法对马海涛、梁娜二人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马海涛、梁娜二人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手段,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207万元。洛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马海涛、梁娜二人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17万元。日前,税务稽查部门已经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马海涛、梁娜二人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依法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其税法遵从度,促进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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