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00X/2016-00007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布机构:
财政金融局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29日
标  题:
​ 济源市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济源市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各级财政部门建设“阳光财政、透明财政”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市财政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大力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及其他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取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刚刚过去的2015年,我局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101号)和《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济政办【2015】94号)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了财政相关工作信息得到及时、主动公开,社会关注的热点得到有效回应。

(一)信息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通过济源之窗、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济源会计网和市财政局政府微博等途径公开政府信息,财政局门户网站共发布450余条,财政内部网站发布350余条,财政局官方微博发布 500 余条。主要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工作动态等。

2.牵头做好全市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3月份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市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济财〔2015〕46号),要求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公开在4月30日前公开部门预算(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公开部门预算),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月13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市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济财〔2015〕125号),要求各单位在市财政局批复决算后20日内对外公开。82家预算单位在时间节点内及时公开了部门预决算,部门有门户网站的,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没有门户网站的,统一在“济源之窗”平台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行政复议工作情况。2015年,我局未发生涉法涉诉案件。

5.通过其他方式信息公开情况。一是按月编发《济源市财政收支月报》,分送给市级领导和市直相关单位,便于各部门了解掌握全市财政的最新状况。二是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公开专栏,公布局领导及各科处室和单位的职能、联系方式,每月公开机关“三公”经费等支出情况。三是开办《济源财经动态》手机报,多途径实时更新财政动态,主要向市各单位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及广大财务人员推送最新财经信息、财政政策等,2015年共编发29期,取得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长期的政务公开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基础工作来抓,把政务信息作为重点内容来抓,将其作为推动“阳光财政”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实。2015年年初将“深入推进财政总预算、总决算、市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作为八项重点工作之一,写入2015年市财政局工作要点。局班子会议定期研究并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2.健全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根据人员变化,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明确了以局办公室牵头,预算科、国库科及相关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重申了财政局门户网站和财政内网的信息发布程序,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发布,各科室负责内部保障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形成了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3.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建立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通报制度,对全局信息公开上报情况进行登记,定期在全局进行通报,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进行表彰,对工作不落实的进行批评督促。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15年,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与上级的要求,社会的期待相比,依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不够成熟,栏目的设置仍有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特别是有些栏目的功能和可查询性不强。二是一些内设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工作主动性不高,特别是在今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报中,我们还存在内容保障不及时的问题。三是现有公开工作与社会关注度还不适应,随着公共财政、民生财政建设的推进,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财政主动公开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一)总体工作思路

2016年,我局将继续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财政政策信息、会计考务信息等,确保各项工作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更好地服务于群众。

(二)具体工作措施

认真总结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通过加强网站建设、提高服务以及强化公开的时效性等措施,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干部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政策的学习,提高全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2.着力强化门户网站建设。打造财政部门服务公众的综合平台窗口,以“更加方便公众查询”为出发点,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增加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不断更新和完善网站和栏目,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3.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研究。虽然我们现在财政预决算公开做了许多工作,但是与社会公众的需求,应该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公开的内容,通过通俗的数据、话语、图表,来表述财政预决算,不但让专业人员看得懂,而且让普通大众也能看明白,真正地让群众监督作用发挥出来,进一步促进我们的工作。

4.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我局将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与透明度。按照规定及时公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定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加强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政策的解读服务工作,整理政策存量信息,修正、更新已公开的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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