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00X/2022-0006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9日
标  题:
​ 《济源示范区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激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济源示范区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激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切实做好《2021年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济源示范区分报告》和《2021年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报告(获得信贷指标报告》反馈问题及优化建议的整改落实,参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14〕36号)有关规定,先后咨询省金融局,学习借鉴濮阳、许昌等兄地市的做法,结合济源工作实际,拟定了《济源示范区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激励办法》。

一、出台背景

2021年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显示,济源“无还本续贷支持力度不足”:评价发现,济源示范区2021年无还本续贷余额为2.05亿元,较全省平均值(66.04亿元)低63.99亿元,未能为辖内企业降低贷款周转成本提供有效支撑,未能有效降低贷款期限错配和先还后贷双重叠加给辖内企业带来的高风险。

为切实做好整改,财政金融局已第一时间邀请人行、银保监组、各银行机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细化3条具体整改措施:一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前一个月主动对接续贷需求,切实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周转成本;二是每周三线上银企对接活动,积极开发续贷产品并积极宣传推广;三是9月30日前出台本地无还本续贷激励办法,一年一度评选无还本续贷业务先进单位,予以相应通报表扬或资金奖励。

二、出台意义

无还本续贷激励办法的出台,将为扎实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不断深化,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无还本续贷业务投放提供有力支撑,为

不断优化提升获得信贷营商环境提供政策保障,具有重大意义。

三、主要内容

该办法主要包括企业类别划分、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概念、考核激励范围、业务申请应满足条件等七条内容。鉴于当前济源实际,未采取资金奖励,特按照《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激励办法的通知》(济管办〔2020〕32号)有关规定,结合济源银保监管组相关统计数据(贷款投向济源本地企业),年底评选出一定数量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不超过3家)作为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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